小规模纳税人税率
2021-09-26
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从3%降为1%,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(含本数)或者季度低于45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。
1%(至2021年12月31日)
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2021年第7号)规定,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2020年第13号)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,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从3%降为1%,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(含本数)或者季度低于45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。
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,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,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。其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为:应纳税额=销售额×征收率。
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,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,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。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,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。